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3-04-14 17:03来源:本站原创 |
为贯彻落实《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的物业服务管理法规政策体系,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维护物业活动各方权益,促进物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物业服务管理重点问题,拟定了《安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安康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安康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指导意见(试行)》《安康市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安康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此全文公布。意见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8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301室(市住建局房产事务中心物业管理指导科)
邮政编码:725000
联系电话:0915-3265893
电子邮箱:249875451@qq.com
附件:
1.安康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及解读材料.docx
2.安康市物业招标投标管理指导意见(试行).docx及解读材料.docx
3.安康市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指导意见(试行).docx及解读材料.docx
4.安康市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指导意见(试行).docx及解读材料.docx
5.安康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doc及解读材料.docx
6.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doc及解读材料.docx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