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政策说明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5-02-17 11:03来源:本站原创  
 

原文链接:https://zjj.ankang.gov.cn/Content-2793216.html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安康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促进安康市房地产业转型和发展,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市司法局、教体局、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在借鉴外省、市政策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房地产运行实际情况,起草了《十条措施》,并进行了多轮次的修改。2025年1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落实中央购房优惠有关政策。第一条和第二条细化落实了住建部取消交易限制、人民银行降低贷款首付比例、优化公积金贷款使用等政策要求。

(二)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要求。第三条至第六条,分别从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落户入学政策促消费、开展团购促消费、房票安置去库存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热情,促进市场氛围稳步向好。

(三)推动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第七条至第十条,分别从“好房子”建设、商品房现售、项目融资新模式、加强物业管理等四个方面,促进住宅产品升级,推动开发模式转化,提升后期管理水平,逐步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

四、主要特点

(一)政策导向明确。《十条措施》贯彻了中央及省级提出的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及住建部“四取消、四降低、两增加”等一系列政策要求。《十条措施》锚定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关键节点,致力于稳定市场参与者的预期,确保与宏观调控的整体趋势高度契合,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校准航向,使市场参与者能快速感知政策导向,稳定市场信心,减少市场观望情绪,为活跃后续市场交易奠定基础。

(二)落实路径清晰。《十条措施》立足我市发展实际,以多元有力的措施促进消费,以提升好房子建设标准优化供给,以为企业减负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以新模式发展引导市场方向。通过打通房地产市场堵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平稳健康发展。

(三)具体举措创新。一是金融信贷创新:大幅调低商业贷款首付,创新组合贷款形式,依据家庭生育状况实行优惠贷款,金融机构提前放款并灵活调整还款计划,丰富融资途径与手段,缓解购房及企业资金压力;二是安置销售创新:创设房票安置与现房销售试点及优惠,为征迁户与购房者开辟新径,助力去库存、稳预期;三是配套服务创新:优化落户入学关联房产政策,强化物业服务与维修资金管理,提升项目综合质量与居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