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18-07-27 16:38来源:本站原创 |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做好入安测绘资质单位备案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陕西省测绘条例》《陕西省测绘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强化对测绘市场统一监管,加强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质量统一管理,现就做好测绘项目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外测绘资质单位进安从事测绘项目,在省测绘局备案之后,再到市级测管部门进行报备。
二、省内测绘资质单位进安作业从事测绘项目,在市级测管部门备案之后,再到所从事测绘项目的县(区)测管部门进行报备。
各县(区)测管部门应参照以上内容确定本行政区划外来测绘单位备案事宜,督促辖区内承揽工程的外来单位做好测绘项目备案与报备工作。未依法备案的测绘单位,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不得参加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优活动。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关于省外测绘单位进安作业回执单
:
你单位关于 备案登记表和规定提交的有关材料,我局已于 年 月 日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安作业。作业期间请严格遵守国家测绘法律法规和本省地方测绘法规、规章,依法开展测绘活动,接受并配合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联系人:吕瑞康 0915-3212381
安康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 月 日
注:本回执单一式两份。
附件2:
陕西省境内测绘单位进安作业需提供材料
一、填写外来测绘单位进安作业情况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测绘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在安康所有测绘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作业证复印件
注:除备案表外其余事项提供一份备案材料。
附件:外来测绘单位进安作业情况备案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