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对投放共享电动车逐一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信件主题: 李女士-对投放共享电动车逐一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来信人: 李女士 来信日期: 2019年12月16日 来信编号: DH201912160566
信件内容: 2019年12月16日11点左右,李女士在育才西路共享电动车投放点租用一辆电动车,行驶在安康市一小门口发现该车刹车损坏,现李女士希望有关部门逐一对共享电动车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信件回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文阅知,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运营单位对问题车辆拖回处理,同时对所有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19年12月23日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