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报告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5-04-10 17:16来源:本站原创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增强项目单位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安财绩〔2024〕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合市财政局综合科于2024年7月对安康市住建局2023年度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开展绩效评价。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邻里和睦、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住的更舒适,生活更幸福。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宽带推进办《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安住建发2022〕69号)文件要求,2023年市本级老旧小区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1个,涉及38.90万平方米,惠及6656户205楼栋。项目主管单位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单位市房产事务中心、市保障中心、市市政园林处、市城投公司。主要建设改造内容为对小区内配套设施和建筑本体实施综合改造、排污排水管网改造、绿化亮化和道路硬化等方面。日前,部分项目已全面开工。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结合项目下达预算文件安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安财综2022〕99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安财综2023〕62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安财综2023〕41号),2023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134.1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82.04万元、省级资金1052.14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安康市住建局2023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范围3134.18万元。重点围绕市住建局2023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决策、管理实施过程、项目产出及效益四方面开展绩效评价,综合反映项目支出成效,梳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强化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与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参照《陕西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陕财办绩〔2020〕9号),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结合本项目实施背景与绩效目标,征求项目实施主管科室意见后,综合判断各级评价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的关键程度,确定各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具体为决策指标权18;过程指标权重25;产出指标权重32;效益指标权重25。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单位自评、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及统计分析等评价方法,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本次项目评价程序共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修改完善三个阶段,评价期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

三、综合评价结果及评价结论

根据制定的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四个方面对安康市住建局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综合项目整体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本次评价得分86.02分,绩效结果为B,具体计分表如下:

  安康市住建局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绩效评价得分汇总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8.00

17.00

94.44%

过程

25.00

21.36

85.44%

产出

32.00

27.16

84.88%

效益

25.00

20.50

86.00%

总计

100.00

86.02

86.02%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不完善,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量化,自评报告未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细化分析,得分与实际偏差较大;二是资金支出及项目实施进度滞后,2023年计划改造31个小区,因资金制约、群众意见分歧及拆违争议,部分未全面启动,目标完成度不足;三是改造宣传效果不佳,问卷调查显示居民对改造政策普遍了解不足;四是多方协同机制缺位,缺乏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的专项机制,基层协商不足,在“改不改、怎么改”等关键问题上未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影响改造实效与群众满意度。

五、有关建议

(一)提升项目绩效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提高绩效评价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制定能充分体现项目实施内容、质量、影响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

(二)合理确定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照居民自筹一点、地方财政投入一点、上级补助一点”的原则,根据地方财力、改造迫切程度、群众改造意愿,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任务。

(三)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建议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常态化宣传工作,动员社区居民和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

(四)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的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动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业主共建共管模式。根据小区规模、结合项目地点引导街道、社区、小区居民建立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搭建居民沟通议事平台,采取市场化引入、国企入驻、居民自管、社区兜底管理等方式落实老旧小区建后管养责任,保障改造成果长效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