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5-03-21 15:46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执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555696574/2025-0062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建技字〔2025〕3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21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5-03-21 15:46 |
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各建设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打造“公开透明、自律诚信、竞争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秩序,我中心决定开展2025年度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执业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安康市及外地在安执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二、申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4月30日前。
三、申请程序
(一)对单一执业的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请认真填写附件1中涉及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信息。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表纸质版(含电子版)分别报送至我中心造价信息科、招标服务科申请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二)对于造价、招标代理双执业的中介服务机构请认真填写附件1中有关信息。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表纸质版(含电子版)报送至我中心招标服务科申请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三)外地在安临时执业招标代理机构。外地在安临时执业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承揽单项工程时可通过填写《附件2:外地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承揽单项工程诚信执业登记申请表》在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招标服务科申请办理诚信执业登记。经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此表交予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待整个工程代理工作完毕,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业务信用评价后,代理机构将此表交予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招标服务科留存。
(四)申请时间结束后,本市新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外地在安新设立分支机构的代理机构可以继续申请办理诚信执业登记,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将一并纳入年度诚信执业登记管理范畴。
四、不予以登记的情形
1.未按本通知要求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
2.在以往组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工作中,存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象并受到处罚的;
3.受到投诉或举报,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已经正式立案审查的;
4.经审计,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
5.不具备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投标代理业务基本条件的;
6.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
五、有关说明
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将纳入年度执业诚信登记范围,并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诚信登记结果。市级主管部门将结合2025年度诚信执业登记情况,届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六、联系方式
造价信息科 唐 昕 15209150020 3336353
招标服务科 米雁飞 18809150928 3336336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9楼
附件:
1.2025年度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执业登记申请表.doc
2.外地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承揽单项工程诚信执业登记申请表.doc
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