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水西门10kV(1000kVA)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5-03-17 10:26来源:本站原创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水西门10kV(1000kVA)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 27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XM2025-ZC-020

项目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水西门10kV(1000kVA)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1729.05元

采购需求:包括1000kVA箱式变电站安装,线缆敷设及配套土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包1(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水西门10kV(1000kVA)配电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81729.0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1729.0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水西门10kV(1000kVA)配电工程

1(项)

详见采购

文件

481729.05

481729.0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水西门10kV(1000kVA)配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市政园林处水西门10kV(1000kVA)配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 日至2025年03月 21 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 27 09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 2709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上应备注联系方式及有效邮箱)在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进行报名登记,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钻石壹号1901室

联系方式:19191411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鹏

电话:19191411108


陕西佳诚新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