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4-06-04 10:35来源:本站原创  
 

我局主要承担的环保工作职能职责是:

1.指导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实施,负责中心城市生态环境设施建设。

2.负责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污水收集系统规划的实施,组织实施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排水、污水等相关规划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3.承担中心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4.负责市政工地、老旧城、棚户区改造和市直项目的建筑工地(含房屋拆除)产生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城市节水、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组织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技术标准。

5.发展装配式建筑。

6.负责指导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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