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康市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收购已建成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安康市配售型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
电 话:0915-3336268
电子邮箱:akszjjbzk@163.com
附件:安康市配售型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