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69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4-07-24 10:21来源:本站原创  
 

胡雷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执法进小区的建议》(第3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小区执法职责情况

《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明确了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施设备安全监管,监督检查价格公示,依法查处价格、计量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治安管理、养犬、高空抛物等方面的事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违反规划的建筑的认定,协调处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方面等事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污染环境的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规搭建,损坏绿地,任意涂写刻画、贴挂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处置等;人民防空部门负责查处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行为,监督检查使用单位履行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住建部门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建筑装饰装修等活动。监督指导维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与管理投诉案件;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实施以来,各执法部门按照职责,积极推进,“执法不进小区”状况大为改善,如:市城管执法局积极推进执法进小区工作。配套《条例》制定出台《违规搭建和破坏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任意涂写刻画贴挂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夯实执法责任;将规划管理、户外广告、餐饮油烟、三车停放执法权委托下放汉滨、高新两分局,市城管执法支队派驻汉滨大队队员34名,实行市区一体、共管共治共处,有效解决违规安装地锁、绿地种菜、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油烟扰民等问题541件,拆除违规搭建522户5.6万平方米,清理野广告3.1万余处;围绕社区违法搭建多发、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衔接难等突出问题,设立社区城管工作室117个,派驻执法队员234名,定期开展巡查,推进城管执法向小区住户延伸。自2023年10月份以来,线上发现违建点位131处,线下核实115处,已整改拆除3处,其余按程序交办立案,依法推进整改。公安部门按照市人大要求正在制定《安康市养犬条例》,同时改进响应机制,对小区治安管理、危险品存放和高空抛物进行及时处置;消防救援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开展燃气、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专项治理,2024年上半年已开展消防演练28次,开展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2次;住建部门牵头集中开展了小区“清楼道”“电动车停放充电”“燃气专项检查”的行动,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物业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小区和当事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凝聚执法合力。今年以来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把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作为重点工作,同时成立相关机构,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和属地镇办、社区开展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提升行动,其中重要的措施就是推进执法服务进小区,要求各执法部门健全人员包抓网格化体系,落实“街办吹哨、部门报道”,合力解决小区内综合性难点问题。

2.开展专项行动。一是按照物业服务管理提升行动部署,各执法部门配合市、区、镇办、社区四级网格化工作,对44个问题小区和111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消除停车占道、楼道堆放杂物、乱搭乱建、不文明养犬、飞线充电等问题,保障小区正常秩序;二是持续开展“城管进小区、执法面对面”“消防安全”“电动车停放充电”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业主遵规守约。

3.优化监管效能。一是进一步优化响应处置程序,接到举报投诉能够第一时间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在小区公开公示执法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保障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处置;三是建立执法部门协同机制,按照问题涉及的内容,由主要问题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联合处理复杂性问题,必要时由镇办、社区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或共同现场办公;四是加强信息沟通机制,加快执法综合平台建设,将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数据信息联通,充分运用小区“随手拍”等业主手机小程序,实现线上立案、现场核实、线上派遣、现场处置、线上结案、评价分析的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