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4-07-24 10:02来源:本站原创  
 

王志、王本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自治能力建设的提案》(第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业委会配置,规范业委会运行

一是镇办、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业委会委员人选的把关,属地镇办在组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时要积极引导小区内“两代表一委员”通过法定程序参选业委会委员,引导社区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负责人,促使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确保业委会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自治管理职责;二是根据《落实“五同”工作机制推进城市社区“红色物业”联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汉住建党字〔2023〕129号),县区物业主管部门选派党建指导员深入小区加强指导,在业委会选举时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老干部、三官一律等,通过法定程序参选业委会委员,充分发挥党员在推进小区自治管理、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强化镇办对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监督管理,加强社区党委和小区党支部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规范业主大会及业委会履职行为,加大对业委会决策事项公开力度,建立业委会纠错和退出机制,确保业委会更好服务小区。

二、加强培训考核,提高履职能力

市、区住建局组织对中心城区业委会主任履职规范进行了两轮实务和法规知识培训;区委组织部、住建局、民政局联合印发了《中心城区物业小区业主委会履职考核方案》(汉住建字〔2024〕172号),建立健全了镇办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委会履职监管、评价、激励、纠错和退出机制,通过业委会自评、镇办社区量化考评、区级考核的方式对业委会成员和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为优秀的业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加大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建议试行岗位薪酬制,给予业委会成员适当的岗位补贴,通过量化考核,提高业委会依法规范履职能力,发挥基层治理神经末梢积极作用。

三、开展选优树先,营造良好氛围

为选树一批规范履职水平高、主动奉献意识强、服务担当敢作为的业委会,从2024年起,住建部门将联合属地镇办社区开展评选优秀业委会活动,进一步激活业委会在小区治理的主导地位,促进“党建引领 红色物业”创建和安宜物业品牌建设。镇办社区主动发现和充分调动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群团组织和能人志士的能力,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帮助业委会依法妥善处理在自治过程中涉及的法律、财务、政策、工程建设、矛盾调解等复杂问题,助力业委会提高治理能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自治管理氛围。 下一步,住建部门将坚持贯彻《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加强与镇办社区的沟通协作,协助其依法推进业委会组建、换届和提高履职能力,让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业主、物业企业、社区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进一步提高业主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