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4-07-24 09:07来源:本站原创  
 

张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巴山西路临街两边铁护栏增加商用车辆停车位的提案》(第1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负责实施巴山路综合改造工程。巴山路大桥路至西堤段于2017年8月10日开工,2018年1月1日投入使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改造提升(含南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车行道护栏安装、交通标牌安装、路灯照明工程施工;巴山路供电局至三桥南头于2018年3月10日开工,2018年6月18日投入使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行道面层铣刨摊铺,人行道改造提升,南侧行道树栽植,人行道及车行道护栏安装、交通标牌安装、路灯照明工程施工。巴山路是城区主干道路,西起汉江三桥转盘,东接东坝汉江大桥,全长约3.6公里,是中心城区东西方向最重要的一条主干道,也是江南老城重要的交通枢纽。道路通车后,对改善江南片区交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获得市民肯定。

针对提案中在人行道设置停车位的建议,根据职能分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是停车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经联合市城管执法部门对现场进行踏勘,该路段主要为独立人行道路,依照《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停车场(库)设置及交通设计技术规范》,该路段增加机动车停车泊位不符合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要求。另外,车辆临时停靠时限设定及“违停”处罚等行政主管部门为公安部门,建议商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建设幸福安康。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