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4-07-23 17:32来源:本站原创  
 

章进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国家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安康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强力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止2023年底,全市共开工改造老旧小区900个,计划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为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市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安康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安康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安康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安康市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安康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的通知》《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储藏室及违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区储藏室拆除补偿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制度保障。在改造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愿、建管并重”原则,按照“首保安全、次防污染、完善功能、体现舒适、注重美观”的改造思路,聚焦上楼难、停车难、设施缺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消防安全、环境整治、适老适儿化改造、设备更新等重点难点,扎实推进“三个革命”,着力改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功能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尊重居民意愿,优化改造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其次,改造方案确定后,在小区张贴改造效果图、改造方案,进一步征求居民改造意见,优化方案。反复征求居民意见,不断修订完善改造方案。第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吸纳小区居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实施改造、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筹措资金、破解改造难题。科学统筹中省财政补助资金、配套资金,用好用活各类融资、筹资政策,构建“财政资金投、社会资本建、居民共同担、管线单位筹”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一方面积极落实《安康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管理办法》,在大力争取中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吸引社会力量出资参与、争取信贷支持、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等渠道,形成资金共担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通过新增设施(如电梯、充〈换〉电站、停车位以及养老、托育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三、推动联片改造,打造完整社区。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绿色社区建设、燃气管线更新等衔接联合推进。整合周边资源,通过改造主体1.5公里辐射,推动相邻小区联动改造,充分发挥周边地区可盘活利用的闲置房屋、空闲用地等存量资源,在改造中有针对性地配建居民最急需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等各类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解决“一老一小”方面难题,推进完整社区建设。针对停车难问题,对旧改小区拆除炭棚、违建等设施腾出的空地,优先用于建设停车位。针对上下楼出行不便问题,鼓励动员旧改小区加装电梯,并给予补助支持。中心城区旧改小区加装电梯每部给予10万元补助,目前已经加装电梯9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多方筹资,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围绕群众所需,加快推进电梯加装、停车场建设等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您提出的“拆除重建部分小区”。我们关注到杭州、广州等个别地方实施了老旧小区原址拆除重建,但整体项目投入资金较大,且居民出资比例较高。在我们前期调研走访中,居民意愿度不高。我们将积极跟进国家城镇危旧房改造有关政策,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宜居住的房屋,纳入拆迁改造计划。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