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4-05-16 17:23来源:本站原创 |
受安康市市政园林处的委托,按政府采购程序,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就江北龙舟观礼台挡墙及山体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HZY-2024-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北龙舟观礼台挡墙及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
联系人:唐明明 0915-3197229
五、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山体生态修复、苗木栽植、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工程最高限价:530,000.00 元, 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金额,超出则废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
(每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时)
2、领取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号御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1001室
3、获取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840192520@qq.com)并联系电话0915-3197229确认参与磋商。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5时00分
2、磋商时间:2024年5月27日15时00分
3、磋商地点:安康市建设大厦7楼会议室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