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4-05-16 17:22来源:本站原创 |
受安康市市政园林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对金川门门楼地面、台阶铺装及墙面处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4-0540
项目名称:金川门门楼地面、台阶铺装及墙面处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7900.00 元
采购需求:金川门门楼地面、台阶铺装及墙面处理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金川门门楼地面、台阶铺装及墙面处理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7900.00 |
517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金川门门楼地面、台阶铺装及墙面处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金川门门楼地面、台阶铺装及墙面处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建设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8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建设大厦七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B座四楼)政府采购部进行报名确认或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1030410958@qq.com)并联系电话029-82694900-8014确认参与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B座四楼
联系方式:029-82694900转8014、9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梦阳、李敏
电话:029-82694900转8014、9021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