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4-04-23 08:26来源:本站原创  
 

受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程序,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FSH-2024007

项目名称: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00.00元

采购需求: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服务项目;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9000.00

29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0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国道211安康关庙至黄洋河(环城干道东段)改建工程(一标段)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组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是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0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市政园林处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5月6日10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市政园林处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有意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内将介绍信(介绍信后附法人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297940360@qq.com,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传送磋商文件,请注意查收。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康市建设大厦7楼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19891559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家欢

电话:19891559877

                                               陕西德丰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