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4-03-06 15:06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诚信登记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555696574/2024-0094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建技字〔20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3-06 15:06 |
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交易市场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公开透明、自律诚信、竞争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秩序,我中心决定开展2024年度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诚信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外地在安临时执业代理机构。
二、申请资料
1.安康市本地代理机构和外地在安有分支机构的代理机构请如实填写《附件1:2024年度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诚信登记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总公司及驻安分公司)、从业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等影印件并加盖本公司公章供查验。
2.外地在安临时执业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承揽单项工程时请如实填写《附件2:外地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承揽单项工程执业诚信登记申请表》。
三、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不予登记
1.未在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一体化平台招投标代理企业库注册信息的企业;
2.未按本通知要求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
3.在以往组织工程代理工作中,存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象并受到处罚的;
4.受到投诉或举报,纪检部门或司法部门已经正式立案审查的;
5.经审计,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
6.不具备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业务基本条件的;
7.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
四、登记程序
1.凡符合本通知要求,有意愿在我市承揽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请于3月31日前将《附件1:2024年度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诚信登记申请表》电子资料报送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招标服务科。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经核查符合建设工程代理业务条件的将纳入年度执业诚信登记范围,并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诚信登记结果。
2.外地在安临时执业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承揽单项工程时,请将《附件:2外地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承揽单项工程执业诚信登记申请表》和项目代理合同纸质版一并交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招标服务科审核。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此表交予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待整个工程代理工作完毕,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业务信用评价后,代理机构将此表交予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招标服务科留存。
五、有关说明
1.各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务必真实、准确。
2.申请时间结束后,本市新成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外地在安新设立分支机构的代理机构可以继续申请办理执业诚信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将一并纳入年度执业诚信登记名单。
3.未按要求申请年度执业诚信登记或办理单项工程执业诚信登记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执业的代理机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通报结果直接上传至“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4.市级主管部门将结合2024年度执业诚信登记情况,届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联 系 人:王庆和 联系电话:3336965
报送邮箱:553110638@qq.com
联系地址: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9楼招标服务科
附件:1.2024年度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诚信登记申请表.doc
2.外地招标代理机构来安承揽单项工程执业诚信登记申请表.doc
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