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心城区秋季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3-10-16 15:13来源:本站原创  
 

受安康市市政园林处的委托,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采购程序,现对2023年中心城区秋季苗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心城区秋季苗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YCG-AK2023027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联系人:柯旭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915-32305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

联系方式:1660915191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旱柳树、红叶石楠苗、细叶麦冬等苗木

采购预算:16.6万元

项目用途:用于2023年中心城区秋季苗木采购采购 

供货期:10天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售卖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8日

08:00-12:00,14:00-18:00时)

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

九、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月19日 15 时 00 分

2、投标响应文件递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点中源公司三楼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