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安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3-01-06 15:25
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安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555696574/2023-0008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住建发〔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1-06 15:25

各县(市、区)住建局、发改局,高新区住建局、经发局、城管执法局,恒口示范区住建局、经发局、城管执法大队,瀛湖生态旅游区建设局、经发局、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安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领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



 

安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工作,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加快实现建设领域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按照中省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号)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22〕5号)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陕建发(2022)27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追赶超越、绿色崛起”的发展总纲、“发展为要、创新为先、民生为本、生态立市、开放兴市、产业强市”的发展路径和“基本建成西北生态经济强市”的发展目标,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全面建设“秦巴明珠、美丽安康”。

    (二)工作原则

    1.系统谋划,分步实施,科学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充分认识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坚持先立后破,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序推进“双碳目标”工作,使其有序有节、有理有据的高效推进双碳工作在城乡建设领域开展。

    2.数据准确,实事求是,稳步大道峰值后有序中和。 建立科学的双碳数据标准,从源头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坚持以科学数据为基本的工作依据,做好数据的提取和分析,在总量达峰最优框架下进行目标分解,在积极推进“双碳目标”实施的同时,把握好节奏,不脱离实际,稳步达峰。在碳达峰后,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拆分碳中和目标。

    3.统筹协调,有序推进,降碳和发展相结合共同优化发展。既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环境品质对建筑的需求,又要实现双碳目标下城乡建设领域的稳步发展。把握好降碳与发展的关系,实施过程中既要注重降碳,也要注重行业稳步发展,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碳排放和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4.机制创新,理论创新,有序推进行业和区域发展科学部署。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消除行业性和地方性的市场壁垒,完善有利于“双碳目标”工作的政策体系和市场体系,建立“双碳目标”技术体系的推广机制,以数据为依据,科学决策行业和区域碳达标的优先顺序,制定切实有效的降碳顺序和路径及保障措施。

    (三)主要目标

    203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数据库基本建立,相关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迅速发展,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广泛应用,建筑业转型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力争到2060年前,全市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完成,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成,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秦巴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遵循绿色低碳理念,共建美丽城市

    (一)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健全城市群绿色发展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区域分工协作,推进陕南绿色循环发展,建设秦巴区域中心城市。积极融入汉江生态城镇带、西安都市圈,探索建立常态化协调协商机制,强化产业体系协调合作,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修订完善“一县一策”事项清单,组织实施“一县一业”行动计划。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工作,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推动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园林城市创建力度,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建筑。合利布局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设施。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加大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力度,扎实开展县城建设补短板提品质行动,推动县城建设示范县工作,不断提升县域城镇化建设水平。结合实际推行大分散与小区域集中相结合的基础设施分布式布局,建设绿色节约型基础设施。做好消防审验和日常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广场集中硬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打造适宜步行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连续通常的步道网络,鼓励建设连续安全的自行车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二)建设绿色低碳社区。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到2030年安康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积极探索零碳社区建设。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和“绿色社区”建设试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等为抓手,引导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辖区非公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融入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构建社区15分钟便民生活圈。

    (三)全面推进绿色建筑。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落实绿色建筑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加强绿色建筑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过程监管,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2030年前夏热冬冷地区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标准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标准要求。积 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与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形成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鼓励清洁可再生循环能源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四)建设绿色低碳住宅。提升住宅品质,积极发展中小户型普通住宅,限制发展超大户型住宅。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确定住宅朝向、窗墙比和体形系数,降低住宅能耗。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间,鼓励大开间、小进深,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推行灵活可变的居住空间设计,减少改造或拆除造成的资源浪费。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减少二次装修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推行整体卫浴和厨房等模块化部品应用技术,实现部品部件可拆改、可循环使用。提高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

    (五)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喇叭洞泵站和西坝泵站建设,增强城市韧性。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蓄滞与利用。到2030年,城市新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45%。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安康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持续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建设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再生利用设施,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城市绿色照明,编制中心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的全过程管控,加强过度亮化和光污染控制,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

    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进中心城区、老城区绿道网络建设,加强立体绿化,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完成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六)优化用能结构。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智能光伏、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循环能源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加强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冷暖联供,积极推进热电联产供热改造,大力推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

    (七)推广绿色建造。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开展装配式建筑农房建设,加大钢结构在高层住宅、工业建筑、农房建设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改进建造组织方式,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载体,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推动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存量有序减少。

    三、 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立村镇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镇、村发展路径,稳步推进 “百镇千村万户”创建活动,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等工作,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 农房群落自然、紧凑、有序。提升村容村貌,保护村庄固有的乡土气息,营造自然景观和乡村生境。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扎实推进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建设,强化卫星遥感技术监测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现象,常态化防止反弹及增加新的堆放点。

    (二)建设绿色低碳农房。推动建设绿色新型农房,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科学选址、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配套附属设施,不断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按照结构安全、功能完善、节能减碳等要求,提高农房自然通风采光和保温性能。

    (三)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40%,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

    (四)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大力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推动乡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

    四、健全支撑体系

    (一)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计量体系。根据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节能减碳标准计量体系,制定完善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建造等标准。各区县根据碳排放控制目标要求和产业结构情况,合理确定本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建立市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动能源消费数据共享,加强建筑领域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二)健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各区县要充分发挥城乡建设领域主体作用,以绿色低碳为目标,构建部门引领、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模式。统筹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彰显安康特色。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体检评估结果。建立乡村建设评价体系。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

    (三)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依托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围绕新建建筑绿色性能提升、既有建筑高性能绿色改造、近零能耗零碳排建筑设计运行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研发。建立服务于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易于展示、查询、分享的科技成果库,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支持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金融机构等力量,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鼓励高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课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财政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区县结合本级财政情况,在建设零碳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及绿色农房等方面适当给予资金奖励。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在政府采购领域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强化绿色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自主原则下,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碳。合理开放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场,应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加快推进分户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

    五、 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碳达峰行动对城乡建设领域的发展转型的重要意义,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业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员的碳达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小组各项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扎实有序开展工作。并确定一名专职联系人,负责对接具体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指标、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于1月20 日前同联系人名单一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积极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强化责任考核。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指导,结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及重点职能工作,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建立完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总结先进工作经验及做法,并于每年11月5日前将当年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加大培训宣传。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城乡建设领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知识能力。各地市应广泛开展宣传,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相关单位和企业人才业务水平。配合开展好“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编写绿色生活宣传手册,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减碳行动,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