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3-05-10 15:15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康市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555696574/2023-0006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住建发〔2023〕13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0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5-10 15:15 |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恒口示范区住建局、瀛湖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震局长会议和全省地震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陕西省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陕震发〔2023〕4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安康市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5月8日
安康市2023年震情监视跟踪和
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根据《陕西省2023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陕震发〔2023〕4号)精神,结合安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全国地震局长会议精神和中省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部署,立足防大震、抗大灾,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各方面工作,切实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二、组织机构
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由市住建局统一领导,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密切配合、共同实施。
成立2023年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全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协调解决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段平安
副组长:张立峰 屈 东
成 员:人防地震科、地震站全体干部
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地震监测预警基础。配合做好省地震局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震情速报能力。加强台网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巡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地震监测台站观测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宏观观测点建设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三网一员”培训。
(二)提高震情跟踪研判能力。扎实做好月会商和震后趋势会商,提升地震短临和震后趋势会商研判水平。密切关注安康及周邻地区震情变化,扎实做好日常跟踪分析。加强地震宏微观异常核实与分析,严格执行地震前兆台网观测资料异常核实工作规程和异常核实报告编写要求,强化宏观异常信息报送与管理。扎实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及时做好重大震情和预测意见接收处置通报等工作,并向市级有关部门通报震情形势。加强与安康地震监测中心站、周邻市局沟通合作,深化震情短临跟踪联防协作,开展联合震情会商和信息共享,合力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
(三)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定期参加视频联调、地震应急业务培训,提升地震灾情收集、信息上报等应急响应业务支撑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定期开展应急准备检查。配合开展各类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指导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应急疏散演练。
(四)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范。综合地震灾害风险普查、重大基础设施风险摸排等成果,持续推进重要承灾体抗震设防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的搜集完备,及时更新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库,有效提升地震应急响应综合研判和辅助决策能力。全面推进全市加固工程常态化长效化实施,持续提升城乡抗御地震灾害的韧性水平。加快推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发挥减灾实效。持续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配合开展全市型水库专用监测台网建设运行专项检查,巩固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机制。
(五)加强涉震舆情引导应对。加强涉震舆情引导和应对机制建设,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管理部门的协调联系,充分利用上级舆情监控信息,密切关注网络涉密舆情发展趋势,做好涉震舆情监控、形势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的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 2023 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将结合重要时段或关键节点,对各县(市、区)的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