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3-09-27 09:16来源:本站原创 |
受安康市市政园林处的委托,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就中心城区一湖两岸迎宾大道及主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SXJZCCG-2023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城区一湖两岸迎宾大道及主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服务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建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大道1号澜悦湾9栋104室
联系方式:18691506557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用途:中心城区一湖两岸迎宾大道及主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服务。
2.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3.项目限价:280000.00元, 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限价金额,超出则废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风景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境艺术专业等相近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9日
(09:00-12:00,14:00-17:00时)
2、领取方式:线上获取
3、售价:免费获取
4、获取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时须将企业介绍信(附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50860846@qq.com)并联系电话18691506557确认参与磋商。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6时00分
2、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0日16时00分
3、磋商地点:安康市市政园林处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工
2、联系方式:18691506557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