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3-08-24 17:48来源:本站原创 |
朱昌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区高度重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发展、城市更新、城市治理、创文工作相结合,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品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经统计,目前中心城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35个,争取资金2.2亿元,实施改造120个,现已竣工106个,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政府加大对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在中心城区,为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市政府安排,由市、区两级共同实施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分为三大责任主体,其中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市直单位老旧小区改造,市城投公司主要负责“三供一业”移交老旧小区改造,汉滨区住建局负责其他老旧小区改造,共同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二是按照《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为建筑单体、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优化、环境整治、物业管理6大类64小项,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分类改造。同时,我们制定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改造实施;三是研究制定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方案,市、区两级多方筹措资金,破解资金不足难题。
(二)关于“拓展资金渠道”的建议。按照《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遵循“坚持多方参与,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的运行机制,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渠道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单位投资、居民出资和社会资金等。目前,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依靠中省专项补助资金,为做好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市、区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一是市、区财政支持老旧小区专项债申报,目前市财政支持申报专项债0.77亿元,区财政支持申报专项债1.36亿元;二是积极争取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级的配套基础设施专项补助资金,优先用于中心城区;三是对接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专营单位,实行改造费用由政府和专营单位共担,缓解改造资金压力;四是统筹整合民政、教育、体育、卫生部门的养老、幼教、健康设施投资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大政府投资;五是在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对加装电梯经验收完后,市本级和汉滨区各承担5万元给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六是引导老旧小区产权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居民合理出资,居民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捐物捐资和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七是积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三)关于“注重全民全程参与”的建议。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积极实行“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发挥业主主体作用,调动居民全过程改造。在老旧小区项目申报环节,征求业主改造意愿同意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业主以上方可申报;改造建设过程中要接受小区业主全程监督;改造后,同步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小区业主满意度达到70%以上方可为满意工程。同时,在改造中,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共同推进改造。
(四)关于“严把前瞻设计标准”的建议。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设计时,我们都是按程序聘请具有资质和经验的设计单位开展摸底、调研和设计工作,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改造设计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后,报市旧改办审查同意后实施。按照《安康市市直系统城建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安市住建函〔2023〕327号),市旧改办组建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审查专家库,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审查,确保改造设计高质量。
(五)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在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物业管理工作中,市旧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市旧改办发〔2021〕25号),加之,今年6月1日《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政策支持。目前,中心城区物业事权已下划汉滨区政府,理顺了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对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行“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按具体情况分类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同时,建立老旧小区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制度,出台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等措施,逐步形成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旧改工作。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张辉 电话:1880915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