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3-08-24 17:34来源:本站原创 |
邹联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解决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难问题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加装工作。2020年4月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专题研究了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会议确定全市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由市旧改办负责统筹协调,同时成立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此后,我局会同市旧改办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保障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推进。经初步摸底,目前全市既有住宅小区意愿加装电梯151台,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工投入使用41部,在建22部,年内计划开工45部。其中,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工投用30部,在建6部,年内计划开工数36部。
二、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局结合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先后到汉滨、石泉、汉阴等县区进行调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的问题,强化政策宣传,优化工作流程,推荐汉滨区申报省级电梯加装示点县,有力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现就您提出的具体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基础上,采取“业主为主、部门推动”的原则,适当提高财政补贴额度。同时,可以建议采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建设资金”的建议。目前,我市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基础上,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装电梯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和群众自愿原则,鼓励在符合城市规划、建筑安全和消防等相关法律要求的前提下,且有加装意愿的既有住宅小区可以申请加装电梯。根据《安康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安城旧改发〔2020〕2号)和《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安财综〔2022〕71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中电梯加装资金筹措以业主单位(房屋所有权人)自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主住房改造,鼓励其他没有住房公积金的小区居民通过捐物捐资等方式支持改造。在居民共同出资改造建设的基础上,中心城区按照每部10万元标准补助,市本级、汉滨区财政各承担5万元;各县(市、区)结合自身财力情况,配套部分资金支持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同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相关业务政策的通知 》(安房金发〔2021〕5号)和《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明确居民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二)关于“发挥住建部等部门以及社区、物业等在加装电梯事项上居中协调和资源整合的优势,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难问题的解决”的建议。为破解居民协商过程中“一票否决”难题,市旧改办下发了《关于调整安康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比例的通知》(安市旧改办发〔2021〕7号),要求加装电梯征求所在楼栋全体业主意见时,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即可提出申请。同时,要求由各级住建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等沟通协调优势,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全力破解因部分住户异议导致加装电梯工作受阻问题。对群众有意愿、具备加装条件,但居民暂未形成加装共识的,可结合改造限期完成管线迁改、地坑施工等工作,降低将来条件成熟时加装电梯时的成本。
(三)关于“积极探索‘无偿安装、有偿使用’模式,推动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的步伐”的建议。近几年,全国各地政府都在努力探索老旧小区改造中电梯加装的新模式,按照陕西省住建厅《关于扎实做好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2024年改造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3〕111号),要求扎实推进“楼道革命”,大力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的有关精神,我市也在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情的“无偿安装、有偿使用”新模式,推进改造中加装电梯的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3〕93号)和《关于扎实做好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暨2024年改造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3〕111号)对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旧改工作。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张辉 电 话: 1880915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