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宣贯培训会

作者: 邹益山发布时间:2023-05-12 09:26来源:办公室  
 

《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5月11日,安康市住建局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培训会。

会议邀请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英杰对《条例》进行宣讲,张英杰从物业服务与管理整体定位、国家宏观政策引领、北京市相关问题与实践案例等方面进行系统解读;市住建局房产事务中心副主任王庆还结合安康实际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让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新的方向。


会议要求,各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内容,扎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要结合《条例》,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确保条例更好施行。要大力开展行业规范提质,结合全省“三个年”活动,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基层镇办社区难点痛点问题,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市住建局还将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对《条例》进行宣贯,让《条例》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真正落实落地,服务千家万户,共建幸福安康。

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物业协会,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局、恒口示范区住建局、瀛湖生态旅游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汉滨区各办事处、社区,高新区各社区党委,部分小区业委会,各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