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348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12 16:08来源:本站原创  
 

姚娟委员

您在安康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好我市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的提案》(348号)收悉。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物业服务基本情况

全市易地搬迁小区共计1364个,搬迁217496户、708341人,其中规模在500户以上的小区有340个,100户至500户的小区有541个,100户以下的小区有483个量大、面广,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管理和归集维修资金难度大为做好易地搬迁小区后期管理工作,解决搬迁小区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赴各县区开展调研,制定下发了《安康市易地搬迁物业管理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方案》指导、规范易地搬迁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陕办字2019126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物业管理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01096号)文件要求,要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的产权性质确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开展以政府资金保障为主,群众缴存为辅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选择有条件的较大安置社区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试点工作。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出《安康市易地搬迁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安康市异地搬迁社区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待征求意见完成后,报市政府审议下发执行。同时,积极探索易地搬迁小区维修资金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业主委员会组建240个小区(未组建的实行镇办社区托管)、累计引进250个物业服务企业、6个县区45个小区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试点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易地搬迁小区后扶工作,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迅速安排相关单位、科室具体负责落实。同时制定出台《安康市易地搬迁物业管理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能分工,确保易地搬迁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摸清底子,进行分类指导。针对各县区易地搬迁小区实际,迅速进行摸底调查,弄清搬迁小区规模、人数及管理现状等,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社区治理、政府引导、专业服务”的原则,在易地搬迁社区物业服务保障工作,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托管、业主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三)加强宣传,引导业主适应新生活观念。在各镇办、社区开展新民风活动中,融入城市生活消费观念宣传,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小区居民改变农村生活习惯,纠正各类不文明行为和习惯,提高小区居民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参与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社区管理职能定位不准。目前,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的物业服务保障问题,不仅需要小区居民转变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更要让广大的村(社区)干部改变工作理念。目前部分基层组织“领导者”的服务定位和“家长式”的管理方式仍然较为普遍,“服务者”的角色定位、“专业化”的现代管理理念还未形成,未正确引导搬迁群众转变观念,属地镇办对小区工作存在大包大揽。

(二)居民思想观念旧。由于搬迁、集中居住的被动性,使得安置小区的部分居民抱有“不是我们要住,是政府要我们住”的想法,从而将物业管理也视作政府行为,要求政府包揽一切。

(三)业主服务消费意识不强。大部分安置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概念比较陌生,不认为物业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商品,没有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概念,加上部分安置小区业主本来就是贫困人员或刚脱贫人员,经济收入少,对缴纳各类费用抵制心理严重。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规范归集。我市安置小区大多数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导致后期管理维护难;即使有个别小区归集了资金,但也未按规定向专业部门缴存统一管理,而是由镇办代收代管。

四、下一步工作

市住建局将结合您的提案建议,从以下方面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一)积极出台后扶政策会同市财政、发改部门出台《安康市易地搬迁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安康市易地搬迁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安康市易地搬迁小区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行业政策指导各镇办、社区顺利开展物业服务保障工作,解决易地搬迁小区存在的管理难问题

(二)加大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和组建业主委员会力度。我市共有易地搬迁安置1364个,我将按照制定下发的安康市易地搬迁物业管理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重点指导集中安置小区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和组建业主委员会工作,促进搬迁群众逐步融入新社区生活

(三)全面开展易地搬迁小区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经调研,全市已有部分县区开展维修资金归集工作,但收缴难度大、收缴标准不统一。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全面开展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确保搬迁小区房屋“养老钱”有保障。

(四)推行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目前,引进的物业服务企业除履行约定服务内容外,还要配合街道、社区(村)和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大量社会管理事务,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服务机构,并不具备公共管理职能,但事事都要管、事事管不到位,形成了政府不满意、业主不满意、企业很委屈的局面。下一步,我们将探索组建由社区服务中心代管或托管物业模式,试点推广“社区支部+居民共议”机制,探索推行“两委”成员与物业公司“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行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一体化,定期进行物业管理事务协商,解决小区物业难题,推动小区事务共建共治,确保业主和谐乐业。

(五)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在物业管理方面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的挖掘、收集、报道工作,正面引导搬迁业主理解、支持、参与小区物业工作引导小区制定居民民约、倡导文明新风,采取干部联户、贤能带动、手拉手互助等措施,加强“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开展道德模范、“好婆媳”、“致富能手”、“自强标兵”、“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社区水、电、路、绿化、幼儿园、幼儿托管中心、卫生室、快递配送、老人日间照料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运行正常,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社区群众文化生活。通过解决搬迁后“小问题”,让群众获得“大幸福”,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9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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