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12 16:07来源:本站原创  
 

明正平委员

您在安康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规范管理的提案》(21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市物业小区数量迅速增长,物业管理领域逐步扩大,行业发展初具规模。然而,老旧小区先天不足,新建小区后天失调,物业管理行业不规范,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问题十分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和关注的热点,甚至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我们本着培育、规范、发展的思路,积极探索切合安康物业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逐步培育、引导、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在经历十余年的发展,行业初具规模,总体上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是,也存在着前期开发建设项目遗留问题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不强、服务不规范业主委员会的协调、配合和履职能力差业主的物业参与度和消费意识不强等问题,造成各方责权利不明晰,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影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将物业管理纳入立法,现已完成三审,结合《条例》先行先试,配套制定33个相关政策,扎实推进物业执法进小区工作,确保小区业主安居乐业。

对你的提案建议我们全面接受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继续努力,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快物业服务管理地方立法工作

解决群众反映物业服务市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加大物业管理服务监管力度,完善物业管理市场运作机制,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强化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立法前修改完善及条例先试先行试点工作,力争顺利通过市人大审议通过

二、加大监管力度,促进物业行业发展

一是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物业收费信息公开公示指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在管住宅小区项目的收费信息公示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在其住宅小区项目的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二是开展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对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备案不及时、合同签订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要求物业企业提前谋划续聘工作,严格遵守备案程序。三是引导物业企业做优服务,积极打造自身服务品牌。目前已有兴科明珠花园、高新现代城等小区获得省级示范小区称号。

三、加强物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以《陕西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诚信平台》为抓手,以考核评价体系为载体,狠抓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督导物业企业规范运行,逐步理顺我市物业服务市场规范化运作。目前,全市已有176家物业服务企业进入省信用企业服务平台系统,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四、建立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水平

2018年开始,我局每年联合市物业协会对物业行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涉及物业企业建设、物管法律、法规,客服礼仪礼节、岗位职责、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小区公共安全及日常服务标准等同时积极组织物业服企业积极参与省住建厅开展的全省物业服务技能大赛,通过比、评、学等方式,极大的提高了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

五、开展党建引领创红色物业新模式

今年已在中心城区已开展创建党建引领物业企业,以社区基层治理为主体,以社区、小区党建联建为载体,打造党建+物业管理的“红色物业”模式。建立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企业三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党建引领,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将小区治理和服务工作延伸到片、到户、到人,有力推动了文明小区建设和长效治理,及时协调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形成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商、共管、共解的管理服务新机制,逐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新模式。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9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房产事务中心   139091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