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12 16:06来源:本站原创 |
禹纪兴、黄绪余委员:
你们在安康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改或取消物业管理部门对商业用房的各项收费建议的提案》(12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商业用房物业收费的说明
首先,你们表述所说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商业用房的各项收费,实际为物业服务企业对商业用房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
二、商业用房物业收费政策
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价服发〔2019〕924号)相关规定,商业用房的物业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在政府定价范围之内,其收费标准完全由市场来定,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确认,价格主管部门无权修改或取消其约定的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企业对商铺服务内容
商业用房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公共场地的日常维护;2.装修服务管理;3.绿化养护服务;4.监控管理、消防设施管理;5.地下隐蔽设施的维护;6.保洁服务。目前,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对上述前五项内容进行服务管理,对第六项保洁服务做得较少(位于城市主路由环卫部门负责,次路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四、下步工作举措
1.降低商铺前期物业费。在前期物业招标时,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招标文件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合理降低商铺物业费标准。
2.引导商铺业主代表进入业委会合法维护权益。一是引导商铺业主进入业委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引导业委会在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区别对待商业和住宅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坚持“质价相符”的原则,维护商铺业主的利益。
3.加强物业企业对商铺的服务。在2021年起实施的“公示制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商铺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进行公示,切实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让业主明白消费。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商铺的保洁、设备维护、停车管理、商铺外围的巡逻和监控,对商铺提供高质量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的引导工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高物业收费透明度,严格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公开公示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接受业主监督。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房产事务中心 139091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