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12 15:59来源:本站原创 |
张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停车场内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是城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新基建”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局职能,我们在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划点位布局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已编制完成了《安康市中心城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以现状为基础,对中心城区停车点位建设近期和远期规划布局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明确公共停车场建设和户外公共停车泊位设置分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化解停车矛盾。
二、明确充电设施配建标准
规划中明确在新建大型公共停车场(库)时,应按不低于1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住宅类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100%预留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预留10%配建泊位的相应变压器容量。其它各类建筑工程配建泊位的10%应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预留相应的变压器容量。
三、支持引导居民小区加快充电桩建设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函〔2022〕80号)要求,由市发改委统筹做好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局牵头做好中心城市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按照“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要求进行审批,协调自然资源、应急、消防、电力企业等单位破解小区电力资产权属、车位产权使用、报装程序、物业管理等问题,推进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逐步实现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0915-3336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