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12 15:53来源:本站原创  
 

刘志军委员:

提出的关于解决商用天然气价格涨幅过高问题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安康市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现结合我局职能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 我市天然气供气当中的实际问题

    您在充分调研后,指出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商用天然气价格大幅上调,餐饮业又是用气大户,高出的成本不可能转嫁到菜价上,使餐饮业雪上加霜,运行成本已经超过企业所承受的范围,可能成为压死餐饮行业这匹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您指出的问题非常准确客观。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在局务会上进行了专题通报,要求迅速落实整改。我局分管领导亲自牵头对您建议进行梳理、研究,逐一安排落实。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市主要靠汉安长输管线供气,进入冬季用气高峰期,受国际能源供应紧张形势影响,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矛盾凸显,加上上游供气指标限制,以及用气量的快速增长,导致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间供气缺口达到1200万方。为确保天然气正常有序供应,我局督促专营企业多渠道竞拍、购买天然气,导致供气成本倒挂,严重制约专营企业发展用户的积极性。按照国家加快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要求和“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我局将积极协调物价部门建立健全我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以天然气输配价格改革为依托,以保障城镇天然气供应平稳为目标,以企业承担一点、政府补贴一点、顺价疏解一点的定价方案,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落实责任、保障措施等手段,提高城市燃气企业保供能力,促进天然气供气平稳发展。因此,在2021年和2022年的4月至10月期间,决定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安康中心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同向疏导调整。

    二、为解决这些问题和落实您所提建议,我们主要采取了以

    下措施。

    特许经营制度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根据原国家建设部2004年3月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要求,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因其独占性和长期性,属于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其中一类,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促进了天然气终端渠道建设和消费量的快速增长,也为解决地方财政负担重、运营能力不足等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因其自然垄断性,造成了市场竞争不充分、供需脱节等不良影响。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你指出的问题和落实你的建议。

    (一)提前谋划采购平价气量。一是督促协调专营企业了解掌握天然气供应信息,尽早签订管输气源供应协议2022年7月12日至13日,中石油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安康2021年天然气供应情况实施用气结构核查工作,并按照核查情况签订了中心城市天然气《2022-2023年度购销合同》,同时,正在对中心城市冬季天然气调峰气量指标进行磋商。二是采取代储、代输等措施,落实供气缺口。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杨凌LNG夜场已达成供气意向,并确定将LNG气化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安康。三是多渠道开辟气源供给。以住建、发改、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建立天然气应急运输重点护送机制,确保道路运输天然气安全、高效、畅通。

    (二)开展特许经营评估。为约束专营企业严格履约和提升服务质量,我局制定了《中心城市天然气特许经营评估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评估方案从专营企业团队建设、项目推进、日常运营管理、服务能力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履约情况评估,经评估整改仍不达标的将由市委市政府采取合股、并购等整合措施提升我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水平。

    (三)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气优惠政策。一是落实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欠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不气,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二是创新优化服务举措。指导督促供气企业细化服务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便捷、简化的供气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和时限,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线上办理费用缴纳、故障报修、报装服务等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三是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发改价格2021〕331 ),按照职责要求,清理规范城镇供气行业收费,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我局加强供气企业监管和指导的同时,配合发改等部门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不断提高供气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以上答复意见,敬请审阅,如有不满意和不明确的地方,我局将携相关企业进一步说明情况。再次感谢您的关注支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燃气工作站   0915-3319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