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安康市五届一次会议第170号提 案 的 复 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12 15:49来源:本站原创  
 

蔺政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规划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局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安康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已于2022年3月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将更好的引导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的规划编制工作,也要求各县区编制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并且在项目改造规划方案的编制中,要统筹进行片区改造,重点改造内容:一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消防、通讯、生态和环卫等;二是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停车、养老、幼托、卫生、物流设施等;三是建筑本体的改造;四是周边人居环境的改善;五是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认同度,扎实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提升有限空间的利用效率,共享空间、共享公共资源,全面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二、涉及政府对改造工作支持力度上,市旧改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市旧改办发〔2021〕25号),对物业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老旧小区改造主要资金来源一是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我市也在积极寻求其他筹资渠道,市财政局近期针对改造专项资金方面制定了《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提出了旧改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意见,遵循“坚持多方参与、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的运行机制,提出单位投资、居民出资、社会资金等多方面来源,目前该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目前张岭片区、西铁局片区、北门片区与城市更新相结合,统筹考虑进行改造,引入相关央企进行商讨合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片区的改造各项工作。

三、您提出的注重居民参与的建议,我局在2021年7月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前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按照“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原则,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做好项目申报筛选工作。要求各县区严把申报项目审查关,做到“三审两公示”,其中就包括改造意愿的审查、设计方案的公示。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验收问题,我局于2021年7月印发了《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同步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

四、关于小区改造后续物业管理与自治问题。市旧改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市旧改办发〔2021〕25号)明确提出“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按具体情况分类进行物业管理,逐步规范物业服务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涉及老旧小区各类影响消防安全得违章建筑的拆除问题,市旧改办也多次发文明确。在市规委会上市政府领导已经明确提出,一定要先拆除违建,再实施改造,如若拆除不到位,宁可不改造,旧改项目将严格执行。

下一步根据老旧小区年度计划,可有序的推进项目改造。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旧改工作。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3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333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