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06 15:26来源:本站原创  
 

邢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燃气经营消费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体现了您对安康城市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也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是极大地鼓励和鞭策,现结合我局职能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市天然气发展现状

国家在城镇管道天然气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以政府主导、企业是主体为基本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从规划布局、工作安排、工程施工、政策配套等方面加大力度,创造良好环境,支持并协助特许经营企业开展工作。同时,监督特许经营企业充分发挥“气化工程”建设主体作用,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强配备,围绕建设、运营和服务制定工作方案,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天然气特许经营企业是安康市逸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我市的气化工作谋划于2009 年,部署于2010 年,2012 年底建成了天然气汉安长输管线安康段工程,实现了中心城区和9 县县域通气点火,完成了气化陕西一期工程中安康10 县区全部气化的目标任务。2013年8月,省天然气公司安康分输站正式通气;10月,中心城市天然气管道以定向钻的方式穿越汉江,从江北到达江南城区,使江南城区贯通管道天然气,“气化安康”正式步入快速推进阶段。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燃气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的原则,正确使用燃气和燃气燃烧器具,不得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燃气管道,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不得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因此,在燃气用户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方面,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用户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用气的知识,提升用户安全用气的意识;二是责成天然气企业落实用户端安检制度,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对用户燃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入户检查,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及制冷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居民用户每两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于发现的用户使用安全隐患,积极协助用户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可停止供应燃气;三是燃气行业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以及恶意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依照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二)燃气报警器安装的问题。今年我市已成立全市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专班,市住建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城建工作领导,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力争今年全市餐饮等行业经营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使用燃气的工矿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的仓储场所、带有经营性质的所有餐饮场所以及企业、机关单位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场所,全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燃气行业智能化改造问题。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的新型城市,我局结合中省市关于开展城市体检的有关要求,联合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相关燃气公司研究制定安康市燃气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解决方案,持续深化燃气行业安全监管改革工作,严格燃气使用建设项目的源头把关,切实做好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强化燃气使用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通过打造全市燃气安全检测预警平台,监测燃气安全预警事件。目前安康市燃气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解决方案正在进行修改完善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舆论宣传,狠抓市场监管,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以社会关注的行业重点问题为导向,积极解决燃气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安康市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再一次对您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表示感谢。以上答复意见,敬请审阅,如有不满意和不明确的地方,我局将进一步说明情况。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3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住建局燃气工作站    0915-333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