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06 14:44来源:本站原创  
 

刘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问题

  1. 积极出台老旧小区改造后管理政策

    为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确保整治效果持久安康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到哪,物业服务管理覆盖到哪”原则,以“改得好、管得住、评价优”为目标,通过“政府引导、属地管理、多方联动、居民参与、市场为主”实施分类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小区,让广大市民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今年,为有效解决老旧“三无”小区物业管理缺失问题,市住建局与汉滨区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夯实老旧小区管理责任,明确提出解决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的方法措施。

    分类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结合改造后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模式,逐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服务质量。一是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于建筑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的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牵头组织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企业可采取“先期介入、先行接管、先行服务”的办法,也可采取先整治改造、后物业接管的方式。二是实施准物业管理。对建筑规模较小、不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可暂时实行准物业的方式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中心,代行业委会职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聘请环卫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人员,实施准物业管理服务经过一定阶段培育,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转化。三是实施居民自治管理。对单体楼栋的老旧住宅小区,未能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或纳入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的,所在街办可以根据大多数居民意愿,实行居民自治管理。实行居民自治管理的老旧小区,由居民选出自治管理委员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协商收费办法,牵头实施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四是实施“大物业”管理。对规模小,无封闭且连片的小区,可由属地街道(镇)、社区负责进行连片打包管理。

二、关于城投物业服务的“三供一业”小区管理问题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小区是指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是国家将国有企业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的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将安康市“三供一业”小区改造及管理职能交给市城投公司。目前看来,城投集团在改造后的管理方面确实存在实际问题,物业矛盾频发。近期,在市创文办的牵头下,组织召开了市区住建局、汉滨区政府、三局基地、安铁分局、城投公司等单位参加的“三供一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会,已将小区改造存在的问题及改造后的物业服务问题形成意见,提交市长调度会研究。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9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房产事务中心   电话:139091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