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2-06 14:40来源:本站原创 |
余祖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近年来,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加强物业管理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惠及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完善配套配套、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促进物业服务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你的提案建议我们全面吸收。结合你的提案建议我局正在制定《加强物业服务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办法〔2021〕5号)文件要求,构建由社区、业主代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的小区“五方共治”机制。建立市、县(区)、镇办、社区四级物业服务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工作推进到位,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小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与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及“12345”热线互联互通等多种途径,逐步提升物业管理综合治理能力。
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9月已取消物业企业资质的核定,使之物业企业准入门槛降低,鉴于此,我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打破“父建子管”的物业模式,进而提升物业服务市场的服务水平。在招投标时严格要求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予以约定。同时我局已出台《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从源头上规范物业服务行为。配合市发改委出台《安康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从实际出发,合理有效化解物业费缴纳、收取等实际矛盾。
三、加强物业管理法规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住建局聘请长安大学起草完成《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经多方组织讨论、征求意见,对条例多次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配合市人大完成审议,按程序报批中。 为切实提高《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实践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市政府决定开展《条例》先试先行工作,在中心城区物业矛盾较为典型的6个小区和一个社区开展先试先行工作,已按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条例》现行先试成果报告,共收集物业服务管理方面意见和建议29条,各物业管理部门共计出台33个部门规章文件,有力规范了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和物业服务质量水平。
四、实施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新模式
今年,我局重点在中心城区开展以社区基层治理为主体,以社区、小区党建联建为载体,打造党建+物业管理的“红色物业”模式。建立由社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企业三者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党建引领,以解决群众关切的物业方面实际问题为重点,将小区治理和物业服务工作延伸到片、到户、到人,有力推动了小区建设和长效治理,及时协调解决业主提出的各类物业矛盾问题,形成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共商、共管、共解的管理服务新机制,逐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新模式。
五、积极探索“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机制
目前,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千头万绪。我局已与汉滨区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无物业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工作,解决三无小区物业管理缺失问题,努力提升三无物业管理小区服务水平,创造文明、整洁、安全、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房产事务中心 电话:1390915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