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0-26 16:17来源:本站原创 |
安康城区江南西排洪渠下游暗涵段雨污分流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7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1-01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2055
2、项目名称:安康城区江南西排洪渠下游暗涵段雨污分流工程
3、预算金额:570000.00元
4、最高限价:570000.00元
5、工程概况:主要工程内容为:管道敷设、砌筑检查井、渠底清淤、渠底硬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次招标前承建的工程已竣工。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10-26 09:00:00起至2022-10-28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7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谈判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11-01 14:30:00
地点: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7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柯旭
电话:323055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
电 话:1889155531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