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10-25 14:40来源:陕西日报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为政法干部,我感到重任在肩、使命光荣。”10月16日,陕西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郑宇鹏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后激动地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强系统谋划、聚焦服务大局、创新发展理念,推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建设卓有成效。
2021年,陕西省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7.29%,同比提升1.13个百分点;
2021年,全省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8.03%,比2012年提升6.17个百分点;
2021年,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达97.68%,比2012年提升13.2个百分点。
高位推进“大平安”格局形成
平安是人民的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委成立了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平安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修订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省委平安办工作细则,组建省委平安办和9个专项组,形成了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细化职责,规范运行。
陕西省委出台《平安建设督导检查实施办法》和《平安建设重点县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平安指数,督促各级坚持“经济报表”和“平安报表”一起要,推动形成工作联动、平安联创、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省级相关部门建立会议研究、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制度,健全了“每月通报、半年预警、年底测评、年度考核”的平安建设考评机制。
在今年4月召开的平安陕西建设工作会议上,西安市碑林区捧回了陕西省“平安铜鼎”。据了解,从2020年开始,陕西省每年开展平安市(区)、县(市、区)创建命名工作,对连续2年、4年、6年达到平安标准的,相应授予“平安铜鼎”“平安银鼎”“平安金鼎”;年度达到平安标准的,授予平安奖牌。2021年、2022年陕西省9市(区)44县(市、区)被授予“平安铜鼎”。
持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
自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陕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调整建立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机构,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一方面,持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另一方面,及时启动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去年以来,陕西省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始终保持对涉黑涉恶犯罪的凌厉攻势,共立案查处涉黑犯罪组织5个、涉恶犯罪集团和团伙62个,破获9类刑事案件1700余起,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2.25亿元。
除此之外,陕西省政法部门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系列严打整治行动,聚焦“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领域,持续在全省范围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
10年来,全省社会治安满意率提高6.17个百分点。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平安格局
西安市灞桥区的“358”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宝鸡市的社区警务“四单一图”、延安市富县的“两说一联”、安康市石泉县的书记民情“三本账”和咸阳市的“五链共治、法在基层”等一大批典型,是陕西省近年来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累累硕果。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只有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难点、堵点,才能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又充满活力。
“院落警长制”是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围绕“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这一目标,创新推出的一项工作机制。自2021年实施“院落警长制”以来,警长们为群众办实事3000多件。777名“院落警长”突破警种界限、走进楼宇院落、承担职责任务,用一年的时间,让全区重点院落电信诈骗、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三类案件发案率下降了50%,268个院落实现了全年“零发案”。同时,党员社区“警长”还担任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实现基层组织建设与“院落警长制”工作有机融合,进一步当好公安机关平安建设的“前哨”。
目前,“院落警长制”已经成为公安新城分局的工作品牌,收获了辖区百姓的赞誉,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交出了基层社会治理“新城答卷”,为打造“最具安全感中心城区”提供了有力支撑。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必须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打通市域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自2019年12月中央政法委全面启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来,陕西省发挥市域“前线指挥部”的重要作用,以政治强引领、法治强保障、德治强教化、自治强活力、智治强支撑,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域平安格局。
2020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起步之年。陕西省出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若干措施和试点工作方案等,明确11个方面63项重点任务,制定了推进平安建设考评、提升平安建设满意度等3个方面7项区域特色工作任务,并逐项细化具体工作标准,同时确定宝鸡、铜川、安康、榆林、西安5市作为全国第一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
10年来,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率提高13.2个百分点。(记者:魏鑫 通讯员:崔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