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09-26 19:07来源:本站原创  
 

各县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物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我局制定了《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的参考依据,《标准》以外的服务内容和事宜,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1.《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2.《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使用说明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