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1-06-10 09:30 |
文件名称 |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 | ||
索引号 | 555696574/2022-0013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住建发〔2020〕38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6-10 09:30 |
各县区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物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我局制定了《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的参考依据,《标准》以外的服务内容和事宜,以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1.《安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