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安康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2-07-01 15:30来源:本站原创  
 

农工党安康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分别由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按照责任分工,我局承担其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等工作。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决策部署,以及《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并通过组织试点示范,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经验,促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岚皋县、石泉县先后被住建部评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石泉县中池镇、岚皋县南宫山镇成功跻身省级“镇域生活垃圾治理示范镇”序列。

二、主要做法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局重点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按照《住建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方案》精神,指导各县(市、区)对照省级标准和导则,加快完善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选择推广符合本地标准的“村处理、镇处理、片区处理、县处理”治理模式。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县级垃圾处理设施10处、镇级垃圾处理设施、中转站(转运站、压缩站)145处,可回收资源回收站(点)168个;配备各类垃圾转运车辆 980辆;配备保洁人员 7537 人。我市1682个行政村已有1572个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3.46%;14003个自然村已有12832个实现了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比例为91.63%。

(二)持续加强宣传,合理引导村民参与。及时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整治中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手段和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传播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做好示范县村创建、美丽庭院评选等各类专项活动的宣传引导,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费用,配备基本保洁设备。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每个行政村有一支保洁队伍,保洁员优先在农村低收入群体中选聘,负责对农户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再分类、有序堆放和清运工作。积极引导村民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保洁经费长效机制,确保村道、片区、河道沟渠、交通要道等公共区域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三)加强资金保障。一是争取2个“镇域生活垃圾试点镇”每年每个镇200万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设备配备、压缩站点建设、运输车辆采购、保洁人员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二是按照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通过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处置设施建设项目需求,积极争取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已统计汇总上报省住建厅争取项目资金。三是统筹各类相关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支持力度。四是要求市、县两级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拓宽积极申报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加大投入,逐步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资筹劳,破解环境改善难题。

(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按照前端农户分类投放,中端保洁员分类收集、乡镇分类中转,末端区域分类处理要求,对适合在农村消纳的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就地减量。大力提倡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就近堆肥,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桔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可能回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镇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健全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例如汉滨区完成了《汉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可研报告》的编制,制定了《汉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中转站)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同时结合垃圾污水处理监测工作,指导各镇办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要求和标注,提升改造现有垃圾分类收集点、转运站、压缩站等,保证功能满足分类要求,收集点内桶、箱、房等设施统一标志标识,编号管理。旬阳市建成八处垃圾处理场,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行,县城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北京中创绿色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县城及七个镇级垃圾处理场进行专业化运行管理;石泉县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打破行政区划通过政府出资、申请专项资金、PPP模式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在全县分片区规划建设了南部、县城中心、东北、西北四个区域性垃圾处理场,实现县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紫阳县建立了生活垃圾“户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模式,城关、毛坝、蒿坪、高桥、双桥、焕古等镇垃圾转运实现了社会化运作,并在蒿坪镇双星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岚皋县在全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利用,通过建设垃圾阳光房,收集可发酵的生活垃圾,发酵成有机肥料,初步实现了垃圾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

(五)全面核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属中央环保督察考核范围,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本项工作,制定了《安康市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各县区进行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开展相关业务指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因地制宜一处一策,确定技术方法,完善治理方案,通过月报制度全面掌握垃圾堆放点现状、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整治效果,2019年,在无中省资金补助的情况下,我局多方协调筹措治理补助资金500余万元,推进103个堆放点整治销号任务。2021年9月中旬,省卫星中心反馈我市现有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205个,我局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将点位信息分发各县(市、区)开展核查,安排专人进行复查,对确认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积极开展整治,并录入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遥感监测核查与整治系统,目前我市205个点位已全部完成核查整治销号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认真履职,积极探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但因责任主体不在我局,导致无专项资金支持,同时由于单位人员编制一再缩减,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造成严重制约。关于提案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照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指引,统筹推进,确保实效。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作为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工作来抓,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乡村振兴、农村风貌提升工作相结合,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着力强化各项举措,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建立民意沟通和疏导机制,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赢得群众的真心支持和配合。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让群众明白“谁要治理”“为谁治理”“怎么治理”,动员和激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中来。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专项考核,完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强化季调度、半年通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省市奖补资金直接挂钩,对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后的,在全市通报批评。采取定期调度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进,确保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     

    特此函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333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