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12-29 15:32来源:本站原创  
 

全市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

为及时掌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有效推进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工程招投标和造价咨询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我中心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 1227---202217日。

二、检查对象

在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完成2021年度诚信执业登记工作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

三、检查事项

(一)招标代理机构检查:

1.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招标代理项目档案资料归集保存情况;

4.投诉质疑回复、处理情况;

5.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落实情况。

(二)造价咨询机构检查:

1.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2.招标文件的编制情况,重点是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计价的相关条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情况;

3.最高限价的编制情况:

4.价款结算的审核情况。

四、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各招标代理合格造价咨询机构对照检查内容事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双随机”检查。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抽调监督管理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从全市已登记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数量中随机抽取30%比例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实地核查。

3.被抽查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应准备2020年和2021项目台账,检查组从中随机选取工程项目档案资料进行书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要高度重视,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4.检查中发现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将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检查结束后,检查情况将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通报。

六、联系方式

造价信息科    刘海东 13509155930  3336350

             炜 13992517889  3336350

招标服务科    米雁飞 18809150928  3336965

           王庆和 18109159199  3336965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表.doc

附件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表.doc


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