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经办中心关于对项目劳保费集中清理返还的公告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11-10 11:35来源:本站原创  
 

各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11月10日省住建厅召开的全省建筑业劳保统筹资金返还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省造价与统筹总站《关于印发劳保费清退返还方案的通知》(陕建价统发〔2021〕6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快做好建筑业劳保费清退返还相关工作,安康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经办中心正在开展建设项目劳保费集中清退返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凡是2016年10月26日之后签订合同的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均明确无争议,资料完善,于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清退返还工作。

2、凡是2016年10月26日之前签订合同的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均明确无争议,资料完善,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清退返还工作。

3、凡是资料信息不完备、存在纠纷等复杂项目的清退工作力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退返还工作。

请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发〔2016〕290号)及省造价与统筹总站《关于对劳保费集中清理返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价统发【2021】25号)要求,按照时限要求,尽快上报返还资料,及时办理劳保费拨付事宜。

特此公告。

 

安康市建筑业劳保基金经办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