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10-21 15:12来源:本站原创 |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废止和修改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安政发〔2020〕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为全面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此全文公布。意见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5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保障中心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725000
电话:0915-3265198
电子邮件:466620858@qq.com
附件:《安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