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09-24 14:55来源:本站原创  
 

类别:B

乔永信委员:

您提出的“强化居民小区停车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安康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停车管理和消防安全两个问题,是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出行方便的重点问题。

一、停车服务管理方面

(一)新建小区停车管理。2015年以来,中心城市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时要求设置地下停车库,小区停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1,同时要求设置人车分流,人车双出口,地面少数停车位为临时停车或主要用于消防、急救、工程、抢险车辆停放,保证业主的安全和维护小区整体环境。竣工入住时,要求完全满足地下车库的使用条件方可投入使用,地面限制车辆进入停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停车场日常维保和引导停车,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主要疏散通道口的行为及时劝阻和报告,并设置应急预案。

(二)老旧小区停车管理。老旧小区规划设计功能性缺失,停车压力大,车辆严重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突出,缺乏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此,住建部门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住国家实施城市旧改政策,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从2020年开始,全市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50多个小区,利用旧改改善老旧小区停车条件,结合实际规范划定小区“三车”停放点,尽量解决小区停车问题;二是在实施旧改的小区鼓励业主共同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街办社区主导成立业主组织,引进社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小区服务管理,解决老旧小区停车混乱无序的现状;三是在还未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配合街办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对小区车辆实行临时管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住建部门作为物业服务管理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物业服务常态化巡查,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小区必须完善以下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把消防安全放在服务管理工作的第一位,落实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制定消防安全预案。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维护保养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其随时可以正常使用,保证楼宇内消防通道指示清楚,保证应急通道畅通。

(三)按照消防救援部门的要求,清晰明示消防通道,规范标识标牌,清楚消防通道地面和上空的障碍,维护消防通道的畅通。

(四)供电、供气、通信等专营单位对小区相关设施设备设置警示牌,定期检查,及时维护。物业服务企业和专营单位建立联系处理机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专营单位,第一时间化解隐患和危险。

(五)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小区长期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进行一次业主参与的消防演习,提高业主消防意识和自我防护的本领。

三、相关建议和行动

住建部门始终关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议并联合开展行动。

(一)通过老旧小区改造途径,加强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改善和加大投入,使群众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建议公安部门加强对小区高空抛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的处理,做到及时、有力、有效。

(三)建议公安、城市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在城市部分公共停车场、公共道路、公共广场开启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停车压力。

(四)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及街办社区开展“僵尸车”清理整治行动,清理小区的僵尸车,维护业主利益。

(五)联合消防、城管等部门落实“平安陕西”创建要求,开展“平安小区”的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完善小区的消防、安防、防疫等工作。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住建局(市人防办)0915-3265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