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08-05 10:55来源:本站原创  
 

类别:B


方明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提升集镇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积极申报指导培育特色小镇,打造示范样板,推进项目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保护传统村落,推动重点示范镇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富民小镇。经多年努力,我市成功申报省级重点示范镇石泉县池河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石泉县城关街区、旬阳县蜀河镇、平利县长安镇,省上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两个:平利县老县镇、白河县城关街区,这些镇的建设经验为我市小城镇建设指引了方向。

今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省住建厅提出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项目,但省委、省政府对乡村振兴职能分工尚不明确,乡村振兴示范镇与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及省上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的关系尚不明晰,下一阶段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及省上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的工作如何开展,需省住建厅进一步明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省住建厅对接,持续关注小城镇建设以及中省小城镇建设新政策,待省委省政府明确工作思路后,我市将按照省住建厅小城镇建设工作要求,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力争我市有更多的城镇纳入中省项目盘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村镇建设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然期待您多多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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