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1-03-03 10:11来源:本站原创 |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服务等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征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组建安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或审查验收八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从事消防技术工作经历可放宽至五年以上)。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均可推荐。
二、基本条件
(一)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主持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暖通专业)或从事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设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或在消防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等。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信记录良好。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职责
(一)协助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等工作;
(四)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承担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
(一)安康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专家库的管理;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2.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申报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有申报意向者如实填写《安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安康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三)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安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
六、征集时间
本次消防技术专家库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同创 联系电话 :13700256919
邮箱:1079939234@qq.com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一号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城市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4层1409号——安康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附件:1.安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表(附件1).docx
2.安康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docx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