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 韩一兵
(2021年2月23日)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住建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2020年在来陕考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和各地考察调研时,又多次对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在住房制度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调控,地方为主,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
在住房保障方面,强调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发展租赁住房方面,强调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强调要完善城市化战略;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城市单体规模不能无限扩张;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在城市建设和治理方面,强调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在城市生态和安全方面,强调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加强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
在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方面,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在改造老城、开发新城过程中,要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不能一律大拆大建,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在脱贫攻坚和乡村建设方面,强调要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高质量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厅党组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住建工作新局面的通知》要求,一项一项分解,一件一件落实,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省住建领域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过去的一年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指示给予充分肯定。为开好本次会议,分管副省长魏增军同志又专门作出批示,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不辜负省委、省政府的期望。
刚才,西安市、安康市、延安市、渭南市、西咸新区住建局和商洛市城管局6家单位分别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好,经验也值得其他市学习和借鉴。除了以上6家单位外,其他单位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因时间关系,书面材料15篇纳入汇编,供大家学习参考。
这次会议是报请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工作成绩,安排部署“十四五”和今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更大贡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20年及“十三五”期间工作回顾
2020年是住建事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全省住建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迎难而上,团结奋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继续保持追赶超越的发展态势。
(一)坚持精准发力,当好“六稳”、“六保”排头兵。一是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组织企业10天建成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5975个物业服务项目26万从业人员持续做好隔离管控、生活服务。全省75家城市供水、49家供热、131家燃气等企事业单位安全运行,8.8万环卫工人坚持奋战一线,累计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7.6万余人次,组织对1672个疫情隔离场所和3205个复工人员居住场所进行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城市运行平稳有序。全省住建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西安联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白杨同志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4个单位、8名同志受到住建部表彰。二是狠抓助企纾困工作。延续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顺延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加大对优势建筑企业资质申报政策扶持力度,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深入开展“一网通办”,大力推行疫情期间建设项目、公积金业务和商品房预售许可“不见面审批”,推行招投标备案告知承诺制,重点项目采取分阶段审查或边设计边审查,助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渡过难关。三是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制定出台了稳民生稳发展二十二条措施,累计下拨补助经费8369.15万元,支持在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开复工及承建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奥体中心等重点项目的施工企业。主动为用人建筑施工企业和复工返岗人员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建筑企业三万余名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问题。
(二)坚持市场调控,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一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404.39亿元,同比增长12.8%;商品房销售5188.8万平方米。指导各地加快研究制定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实施方案,赴天津、重庆开展房地产调控工作调研,重点指导西安市实施精准调控,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异动情况,及时预警重点城市房价上涨、库存不足等情况,全省103个县(区)已实现了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一张网”建设覆盖率100%。二是市场秩序逐步规范。联合省委网信办开展清理破坏陕西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违规有害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共受理处置违法违规账号76个,约谈整改房地产营销公司和传媒公司7家,清理各类违法违规贴文270余篇,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住建部对我省此次开展的专项行动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该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可向全国复制推广。三是物业服务体制不断健全。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搭建完成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监管平台。配合省人大进一步对《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全面审查和反复研究修改。四是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指导西安市成功获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试点申报城市,着力推动西安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配套文件落地。联合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乱象整治,初步建立住房租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针对住房租赁中介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重点案件查处。
(三)践行为民宗旨,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一是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认真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严格审核各地市项目计划,强化棚改资金风险管控,全年争取国家棚改专项债121.83亿元,下达棚改基础配套资金9.928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58.13亿元。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9076万套,居全国第8位;基本建成1.6652万套,居全国第9位;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4075万户,居全国第10位。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开。制定全面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导则》,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6.79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7亿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开工2943个,惠及36.67万户居民,改造量居全国第三。1361个城镇老旧小区完成改造,惠及20.43万户居民。作为全国五个试点省份之一,与国开行陕西分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争取授信额度300亿元。三是公积金作用发挥充分。公积金缴存扩面稳步发展,“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模式高效运行,全省14个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住建部验收,并已与省公积金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全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32.05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310.36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8.7亿元,有力支持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消费需求。
(四)坚持建管并重,全力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一是城市建设品质不断提升。在全省遴选了19个县和杨凌示范区予以重点扶持,联合下达专项资金10亿元。坚持以“城市体检”、“城市双修”为抓手,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基建”发展,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面积262.9平方公里,地下综合管廊长度500余公里,西安市新增开通城市轨道里程83公里,19个镇、18个村、25片街区分别被认定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化街区,西安市、延安市成功创建为国家节水型城市。二是城市管理下足“绣花”功夫。绘制城市供热、供水、垃圾处理、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地图,印发了《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2019-2025年)》,会同省财政厅在全省启动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制定示范区建设导则和评估办法。加强城市排水防涝治理,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治理试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5亿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亿元。扎实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行“三个一”管理模式,严格全省城市桥梁安全档案,此做法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全省城市和县城已基本建成园林城市,我省创园的经验做法,被住建部在全国推广。三是城市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对全省黑臭水体实行挂牌督战,积极争取榆林市和铜川市入选国家示范城市,中央财政补助7亿元,我省26处黑臭水体已基本达到长制久清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等级评估,全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54%、99.71%。四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印发《陕西省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省5个单位、6名同志获得住建部通报表扬。10个地市完成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并与住建部互通互联。五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三书一函”223件,整治率98.7%,累计整治行业乱象8418件,整治率97.9%,省厅“行业清源”经验做法被全国扫黑办转发全国学习,宝鸡市城管局治理行业乱象微电影《谁挡了道》荣获全国奖项。
(五)决战脱贫攻坚,圆满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一是危改脱贫任务全面清零。中省财政全年投入6.706亿元,累计改造农村危房967户。扎实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及“回头看”,再次逐户排查全省146.0414万户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情况,对排查鉴定出的危房及时采取措施,全省建档立卡户危房存量全部清零,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部清零,建档立卡户“四清一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全部完成,全面实现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二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受灾受疫情影响的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跟进做好住房安全鉴定和动态帮扶。全省因灾住房受损农户173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66户),已通过危房改造等方式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受疫情影响意愿发生变化的建档立卡户860户,已全部竣工。深入开展“对标补短”工作,逐户核验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信息,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三是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以村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为底数,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指导市县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和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及时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风险隐患,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0年10月,厅危改办再次荣获陕西省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
(六)持续抓点示范,发挥“两镇”带动引领作用。一是“两镇”建设稳步推进。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完成投资119.85亿元,已基本建成县域城镇、经济、文化、服务“四个副中心”,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完成投资44.59亿元,已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富民小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住房保障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显著。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度台账》《反馈问题核查整改台账》《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台账》,狠抓农村垃圾治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3.96%,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领导肯定批示,被住建部转发全国学习借鉴。三是农房试点建设高效开展。指导全省14个农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全省69个示范点建成示范农房6513户。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全省建成了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大力推广使用涵盖关中、陕南、陕北的《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印发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引》和《技术导则》,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实现排查村庄全覆盖。四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我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成效显著,得到住建部充分肯定,住建部在我省举办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班和现场会,我省成为首个与住建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省份,省政府赵一德省长、住建部王蒙徽部长出席并签约。蓝田县、杨陵区等2个县(区)和董岭村等4个村被列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县(区)和试点村。渭南市被列为2020年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完成全省113个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40个。
(七)优化服务引导,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稳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全省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8501.13亿元,同比增长7.8%,特级资质企业达到32家,居全国第6位、西部第1位。延安市“创新推进‘六个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经验做法被国务院职转办专刊转发推广。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产值709亿元,同比增长9.2%。179个项目获得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2人荣获国家勘察设计大师称号。二是建筑技术绿色低碳化发展。全年组织建设地热能建筑供热项目1210.17万平方米,开工建设低能耗农房48户。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组织建设装配式建筑1933万平方米,西安市及3家企业被住建部列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年度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3090.71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比例达53%,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903.26万平方米。三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三项配套文件,搭建了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服务管理平台,全年完成特殊行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技术审查51项,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6项。加大对四类消防违法查处力度,全省行政处罚案件108起,责令停止施工103家。四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以平安陕西建设为抓手,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启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指导十四运场馆建设按期完成竣工验收任务。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排查工作。全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341个,授予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55项,申报的5项鲁班奖、19项国家优质工程奖全部评审通过,排名分别居全国第3和第5,交大创新港项目为鲁班奖评选以来全国规模最大的项目。
(八)突出政治统领,努力打造全省模范机关。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厅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在住建领域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持续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从严推进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0年厅系统14个党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建厅村镇建设处2个支部被评为“省直机关工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三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将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两个通报”精神,4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细化5大类风险点,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和“四个专项工作”,有效提升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廉政教育,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活动,层层传导正风肃纪压力,有力地规范了行业发展。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努力创建模范机关。以“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三秦百姓满意的模范机关。省厅被表彰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优秀单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全省行政复议先进集体和全省政务公开优秀单位,“陕西省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成功入选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同志们,发展是不断积累的过程,2020年各项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三五”圆满收官。回首过去的五年,我们经受住了考验,付出了艰辛,创造了辉煌,全省住建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展,迈上了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
——住房条件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2015年的31.3平方米增长至2019年的38.8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预期目标。全省改造完成各类棚户区和城市危房80.6856万套,80多万居民“出棚入楼”。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14.8万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得到基本解决。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4.69万户,全省146.0414万户建档立卡户全面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截至2019年末,全省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16.28、12.1平方米。供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6.84%、97.8%。建成地下综合管廊515.7公里,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140平方公里。全省10个设区城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已全部建成为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县城26个。
——村镇面貌焕然一新。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累计完成投资590.45亿元、211.38亿元。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4238个,2041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治。累计110个示范点12033户参照《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开展建设,受到住建部、中农办、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
——建筑产业贡献巨大。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3.5万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2.36%,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0%左右。全省特级企业达到32家,较“十二五”增加23家,特级企业总数位列全国第六。累计42个项目获得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居西部省份第一,全国前列,235项工程获省优工程“长安杯奖”。7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20.3%,中深层地热供热2208.41万平方米。
——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全省10个地级市完成机构综合设置。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覆盖率达100%,各市区平均出台改革制度40多项,平均精简审批事项24项,平均压减申报材料50%以上,平均审批时限压减至103个工作日。由省厅牵头的5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和4项省级改革试点任务全部完成。
过去五年,是我们科学应对挑战,自我加压紧逼、全面深化改革的五年;是我们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质增效的五年;是我们紧跟全国步伐,努力缩小差距、奋力追赶超越的五年。五年的奋斗充满艰辛,五年的成就令人欣喜,五年的经验弥足珍贵。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第一标准;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善于运用科学的思想和工作方法,精准施策,稳中求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必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同志们,过去五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直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鼎力支持的结果,是行业协会积极工作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干部职工真抓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地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十四五”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趋错综复杂。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从全省看,疫情的短期冲击不会改变经济增长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加快追赶超越的基础支撑和有利条件仍然较多,未来五年依然是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挑战比改革开放以来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严峻。
在新的发展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从住房发展看,住房矛盾已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从粗放满足面积的数量要求转向对高质量和好环境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解决好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不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从城市发展看,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必须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从乡村发展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和不充分,迫切需要大力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定不移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未来五年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聚焦“追赶超越”,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完善住房制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导向,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追赶超越新篇章。
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是: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完善,“两多一并”住房制度基本建立。城市建设方式转变明显,“美丽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村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筑业转型发展成效显著,行业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住建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势头凸显。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坚持创新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坚定不移深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加快构建适应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等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市发展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落地实施一批“新城建”项目,引领城市转型升级,推进城市现代化。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有效拉动内需,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建设新跨越。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城市品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培育乡村振兴示范镇,努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提升农房建设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新家园。要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城乡建设方式从粗放外延式向集约内涵式转变,把城镇和乡村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要统筹发展与安全,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加快补齐城市建设在防范重大传染病方面的短板,防范化解城市治理中的风险,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 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坚持开放发展,增强竞争发展源动力。要把开放作为必由之路,协调对接“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要鼓励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积极开拓省(境)外市场,引导建筑企业积极承接重大项目,促进大型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共享发展,促进发展成果惠民生。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城市建设由房地产主导的增量建设转向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居住品质的要求。要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持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探索实践发动群众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工作路径,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三、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我们要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住建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凝聚全系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住建工作的具体实践中。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完善住房市场体系。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继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人口净流入城市长租房政策,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舆情引导、市场监管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一要健全完善联动调控长效机制。继续发挥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作用,完善长效机制政策措施“工具箱”,坚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二要抓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和预警。大力推动房屋网签交易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全面推行全省“一张网”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信息统计分析,对市场出现异动的及时预警提示,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各地要加强预警和监测,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用足用好土地、金融等调控政策。三要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指导西安市出台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相关配套文件,配合财政部门督导西安市完成2021年住房租赁市场绩效目标。强化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强化长租房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四要大力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购房者、业主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监管平台,强化信用评价推行应用,督促各地市及时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人员录入诚信评价监管平台,予以信用扣分,严重的要实行联合惩戒。五要持续完善公积金制度。继续加大缴存扩面,进一步完善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00亿元以上,个贷率达到80%。要制定服务管理标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行住房公积金第三方审计制度,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公积金,实现公积金信息共享和实时监管系统全覆盖。
(二)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全年计划新开工公租房0.5万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0.75万套,基本建成1.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3.9万户。一要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公租房保障,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探索在人口净流入城市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增加供给,让广大创业青年、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群体都能住有所居、安居乐业。二要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会同省财政厅严格审核市、县财力评估报告,优先实施资金自身能够平衡的项目,对突破债务红线的市、县不安排项目,精准确定2021年棚改项目计划,对棚改项目再梳理,建立问题台账,构建“四清一责任”管理闭环,建立管理长效机制。三要抓好棚改隐性债化解工作。夯实棚改隐性债务底数,对已进入还款期的隐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按照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国开行陕西分行出台的棚改还款机制,有针对性防范化解棚改债务风险。各地要加快棚改腾空地块出让,确保出让资金优先偿还项目前期贷款。四要强化公租房后续管理。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达标,各市(县)要在消灭建设空白市、县的基础上,提高建设质量,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居住质量。持续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按照自愿原则鼓励我省其他市县申报试点城市。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加快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系统开发和数据梳理,实现公租房项目管理信息化。
(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为城市工作指导思想,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综合承载力,建设绿色城市、宜居城市、韧性城市、人文城市、智能城市,走出一条陕西特色城市发展道路。一要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制定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实施意见,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优化城市布局,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开展地下市政设施普查,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利用和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二要加快“美丽县城”建设步伐。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10-15个县(市)开展“县城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配合省发改委做好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试点县工作考核评估、动态管理,统筹带动全省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三要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对居住社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推动物业企业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社区生活服务,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四要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调查摸底,提前制定市县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建立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全年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622个。要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制度,指导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等相关部门统筹力度,建立改造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五要加快推进“新城建”。加快发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初步构建省、市平台体系,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深化应用。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行动,推动供排水、供热、燃气等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六要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组织试点城市进行城市体检,推广西安“三改一通一落地”经验,结合道路新改扩建、轨道交通建设、重大市政管线更新、功能区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大力推进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效,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七要加大优秀传统历史文化保护力度。要认真开展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认定工作、沿黄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和历史文化传承研究,加快建立“体检、评估”制度,协调各市县政府建立专门的保护协调机构,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做好既有建筑的“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切实将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四)增强城市管理能力,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现代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启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推进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努力使人们出行更便利、生活更舒心。一要切实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健全行业安全防控机制,夯实各级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风险排查及隐患治理,强化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管控,完善市政公用行业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强化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应急值守,及时落实应急防御和处置等工作,确保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稳定供应和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二要系统化全面推进城市排水防涝。研究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评估体系,编制排水防涝规划,逐市开展画像评估,科学分类、精准施策,深入剖析内涝原因和短板,制定“一城一策”,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会同发改委积极争取县城排水防涝中央预算内投资,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城市排水防涝治理试点。三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定《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推广西安、咸阳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一对一”结对交流协作机制,积极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切实从娃娃抓起,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强化前端、中端、末端各环节有序衔接,聚焦厨余垃圾处理难题,积极探索适合的处理工艺模式。四要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扎实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严格调研验收制度,保证创建质量。加强业务指导,培育推进一批符合条件的市县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严格开展复查,对标对表查找问题,通过抓整改巩固创建质量。五要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月通报、年终考评”的考评机制,做好垃圾处理场规范化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等级复审评定工作,补齐设施设备配置短板,深入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一厂一策”,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六要持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各地进一步厘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边界,加快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完善城管执法配套制度,深化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印发《陕西省城市管理领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对《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执法示范文本》《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的调研督导。七要推动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进一步深化“六清”行动,推进行业源头治理,不断完善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实现全省住建系统常治长效。
(五)扎实推进镇村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实施“百千万”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一要培育乡村振兴示范镇。在巩固提升省级重点示范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沿黄、沿汉丹江生态小城镇建设,加快培育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镇村风貌,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努力把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成为高水平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二要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加快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要以“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继续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全年创建2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努力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深入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切实做好村庄亮化、美化工作,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优美。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便捷宜居。要保护利用好传统村落,积极申报中国传统村落。三要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积极开展新型农房建设试点,今年建设改造宜居型示范农房2000套。加快推广使用《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严格控制新建民房体量,鼓励对现有农房进行质量安全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房风貌。加快出台《陕西省钢结构农房设计图集》,组织开展低能耗农房建设试点,推广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支持建设装配式民居。四要巩固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全面落实“四不摘”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住房安全监测机制,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联动作用,以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为重点,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全面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努力打造和谐家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省部协议落地。一要抓好乡村共同缔造工作。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主题,以“百村示范、百团帮扶”为依托,以实施“百镇千村万户”为主线,围绕乡村振兴示范镇、美丽宜居示范村、宜居农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重点工作,探索试点,示范引领,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抓好城市社区末梢治理。结合城市更新行动,以城市体检、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市居住社区建设短板、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物业管理、“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达标等工作为抓手,建立共同缔造工作机制,构建共同缔造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三要抓好住建系统平安建设。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积极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拓展行业平安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推进住建系统平安建设高质量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在城乡社区中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群众主体的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深入到群众,健全完善共同缔造的基层工作体系。
(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载体,推动建筑业改革转型、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8700亿元。一要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智能建造。要加快培育优势企业,组织开展“建筑强县”创建活动,推进省域之间结成建筑业发展战略联盟,支持帮助企业拓展省外、境外业务。加快修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模式。大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二要提升绿色建造水平。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进设区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建设绿色住宅小区、绿色生态城区,城镇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达55%以上。推广新型建造技术,推进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开展省级示范城市和基地创建活动。三要持续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方案,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全面实现全程网上申报审批。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治,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提升各类保证金保函替代率。要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实现全程网办便捷化、审批服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四要推进勘察设计行业转型发展。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管,继续推进试点地区数字化图审,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鼓励行业企业创新创优。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提升建筑设计原创力,探索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加快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积极培育团体标准,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五要严把建筑业生产安全质量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严格实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推进减隔震等新技术应用,稳步提升建筑工程抗震能力。积极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综合管控,促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六要稳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研究制定规范省市县三级审批事权划分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管政策。构建建设工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科学规范体系和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建立住建和消防救援部门长效执法协作机制,加快实现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查处四类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拓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达到审批数据信息即时推送,不断完善审验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培养消防设计审验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八)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住建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真正让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要以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统筹部署精心组织有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三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夯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建筑业改革发展等重点任务,围绕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工程施工等重点环节,紧盯具有审批权、人事权、资金分配权等关键岗位,加大惩治和预防力度,努力推动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要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要持续加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落实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八种本领”,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坚持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不断强化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要进一步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
同志们,新征程催人奋进,新蓝图鼓舞人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汇聚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再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