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康市人民政府
1. 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的审查、收取、结算、上解、下拨等核算工作;
2. 负责审查参统企业离退休人员状况及劳保费用,并向企业拨付劳保费用。
3. 负责编报建筑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及管理费的收支预决算和财务统计报表。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10楼 邮政编码:725000 联系电话:0915—321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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