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0-12-07 16:48来源:本站原创 |
“185”工程地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御公馆2号楼1-22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0-12-18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185”工程地勘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KHHZYCG-2020-017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赵海
电话:0915-333622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华昊智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御公馆2号楼1-2203室
联系人:唐明明
电话:0915-319722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185"工程地勘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185"工程地勘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用于"185"工程地勘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12-07 08:00:00至2020-12-1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御公馆2号楼1-2203室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1-6项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原色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12-18 10: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六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12-18 10: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六楼会议室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