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0-12-03 11:38来源:本站原创 |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为全面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此全文公布。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房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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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15-323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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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和暂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