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0-09-17 09:30来源:本站原创 |
安康市高井路二期(泸康大道)工程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大桥路国贸大厦2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9-25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AC2020026
2、项目名称:安康市高井路二期(泸康大道)工程财务决算审计项目
3、预算金额:不超过(或等于)审计报告确定的工程总投资的1‰
4、 工程服务内容:工程财务决算审计一项。
5、合同履行期限:2020-09-28 00:00:00 至 2020-11-2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 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谈判供应商参照执行);(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查询记录;(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自注册日算起,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0年1 月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8)项目负责人具有合格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未提及之处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21 18:00:00 止
地点:陕西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大桥路6-7号国贸大厦20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500元
备注: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9-25 09:00:00
地点:安康市国贸酒店4楼会议室(安康市大桥路6-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5-328626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肃
电 话:0915-666681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大桥路6-7号国贸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915-6666818
陕西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