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发布时间:2020-07-17 17:35来源:本站原创 |
为确保市住建系统“行业清源”任务全面完成,不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堵塞行业监管漏洞,纵深推动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市住建局出台房地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领域监管机制文件,继续健全完善了系统行业治理长效机制。
6月29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住建局、局相关科室和单位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规范企业开发行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通知围绕“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四大方面制定了详细工作举措和要求。具体为:一是严格规划管理。做好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强化规划审批的时候监管,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二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落实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手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落实项目竣工联合验收,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对付规定。三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强化预售许可后的销售监管,加强房产交易、租赁中介机构的监管。四是加强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使用前应当在房产十五中心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备案手续。未备案交房的,责令停止交付使用,拒不停止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6月30日,结合省市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又印发了《关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各单位从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分四阶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并细分为四大方面33小项具体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降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事故总量,努力实现全市“一遏制、两下降”目标。通知提出: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要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四要配合做好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职责的其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